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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成教授讲座
日期:2019-04-18 11:50:1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115
2019年4月9日我院邀请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中国法律逻辑学会会长张继成教授,恭听张教授从逻辑的观点看《民法总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民法总论》,能够使我们法学院的学生们更加了解法律逻辑在法律条文中的使用。
其主要观点有十八点
一、逻辑连接词使用不准确,法律规定不简练
二、“多余的强调”导致规范重复且互相冲突
三、法律定义不具有概括性,导致同类规范重复出现
四、滥用“应当”与“可以”
五、没有考虑可能存在冲突的客观情况,导致法律规范出现漏洞
六、法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明确,导致规范出现法律漏洞
七、法律规范不具有概括性,导致同类规范重复出现
八、法律概念没有保持同一性
九、分类形式不能反应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
十、指示代词指代不明,导致法律规范自相矛盾
十一、正面规定、反面规定同时使用,导致规范重复
十二、概念外延模糊含混,导致规范重复、包含矛盾、冲突,违反平等原则等
十三、滥用逻辑连接词,导致诸多逻辑错误和法律漏洞l
十四、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和划分对象,导致严重的逻辑混乱
十五、对法律概念进行二次归类导致不同位阶的法律概念并列使用的情况出现
十六、定义项中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导致“同语反复”
十七、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域与划分母项不对应
十八、“特别法人”不具有科学性
对法学专业学生,逻辑学具有更重要的作用:
不仅在立法中法律条文力求准确、严谨需要运用逻辑学知识,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侦查、检察、审判,还是法律文书的写作,都要运用逻辑学知识。
它是法律专业进行集中思维清晰化训练的课程,具有较强的思维实践性.对于准确理解、把握其它专业课程的知识结构、体系、脉络有着较大的指导作用。因而,作为法学专业的课程之一,本课程具有更强的应用性和现实性。
通过教学使学生能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推演技巧,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认辩能力,以及初步具有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实现学生思维的规范化、清晰化。
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
有助于提高论证能力,善于讲道理和揭露种种逻辑错误。有助于提高推理能力,善于从已知推出未知,做到主观符合客观,以保证办案质量。有助于人们准确、严密地表达思想和建构理论。
黑格尔曾说过:“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是思维的思维。”所以通过这次讲座法学院的学生们都受益匪浅,相信在未来的学习中会运用的更加熟练。
法学院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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