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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安全,合理维权 | 3·15维权法学院在行动
日期:2021-08-22 16:58:1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698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购买力逐渐增强。伴随人们消费体验感不断上升,无法避免的是人们权利、权益与商家利益间出现的碰撞。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2021年3月15日,南昌理工学院法学院举行了以“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为主题的签名仪式。法学院的领导、老师与同学们一同参加了此次签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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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次活动中,同学们深切的认识到了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性。无论是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还是日常生活中都应该合理维护自己与他人的权益,做诚实守信的当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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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15日,法学院邀请银行专业人员,开展了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校园不良网贷防范意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防范不良网贷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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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每个月的经济来源一般只有父母给的“生活费”,根本没有还贷能力。同时,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不懂得如何分辨借贷平台的好坏,这就导致一些不太正规的网贷平台钻了空子,导致校园贷案件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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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平台通过收取各种高额的手续费、滞纳金以及各种名目繁多的服务费、催收费等费用,突破法律对正常民间借贷利率的限制,其实际利率水平远超法律规定的利率水平,存在变相发放高利贷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为胁迫借款人还款,部分网络借贷平台采取恐吓威胁、电话骚扰、暴力拘禁等非法催收手段,给大学生正常生活带来困扰,涉嫌构成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平台刻意隐瞒借款的真实风险,以“零首付”“零利率”等低门槛、低成本进行欺骗诱导,放大其显性的正功能,回避其隐性的负功能,涉嫌存在以歧义性语言或欺诈性方式在校园开展虚假片面宣传或虚假销售,极易误导大学生消费的行为。部分平台通过“校园代理和层层分包体系”模式进入校园,涉嫌欺诈性的营销方式,破坏正常的校园秩序,影响校园的环境。

  一些平台审核门槛低,线上通过学生证即可申请小额贷款,未严格履行借款人资质审核义务,平台风控能力不足,客户信息保密不严,存在客户信息被盗用的现象,学生身份被冒用,可能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的现象。还有一些网上虚假贷款平台,以校园网贷为名盗取大学生信息,在利用信息骗取贷款后便消失匿迹,为大学生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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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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